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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正搭反映:电动自行车由于价格低廉,具有环保、节能、方便、快捷等特点,已经逐渐取代自行车,成为普通市民的主要代步工具,深受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群和中低收入者的青睐。但是电动车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电动车成为大量交通事故的主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交警部门管理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而浙江省作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使用大省,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进行立法规定就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因此,如下建议:
(一)省立法机关尽快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立法工作提到日常议程上来,为道路安全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二)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电动自行车电子管理档案,让电动自行车有属于自己的“户口”和合法身份,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同时鼓励推行电动车购买相关保险。对电动车实施保险制度,明确参保规范及要求,确定保险额度、赔偿数目等,并接纳电动自行车投保,为做好事故调处工作创造条件,维护事故受害者利益。
(四)制定电动自行车的通行规定,以及违法规定的处罚措施,以便认定违法事实,执法有法律依据。
(五)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属性,以及相应的标准。以便行政部门职责明确,管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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