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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歧义有余便民不足建议纠正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市政协法制委委员、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永谦,市政 协委员、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副校长陈朝晖反映: 进入9月,非营运轿 车6年以内免检新政落地,各地车管部门纷纷推出“权威解读”,我们认 为新政及其权威解读存有歧义,建议纠正,让便民措施真正落地。以各 地车管部门权威解读“车辆免检次数”中第三点解读举例,注册登记日 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不享受免检政策。也就是该解读排除了 所有车辆第3次检验的免检待遇。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假设某车辆登 记在2010年7月15日,则该车辆对应第3次年检时间为2016年7月份 (6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假设该车辆2016年7月上旬参加年检,应当
满足6年以内免检政策覆盖的范围。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尽快就群众反映的该惠民新政执行问题发布补充规定,用非专业人士能够理解的语言答疑释惑,真正从落实惠民政策的角度进行政策反思。
(二)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理解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可执行的落地政策,公开发布加强说理。解决现在各地仅仅通过媒体发布所谓“权威解读”的不权威,信息不公开的不足。
(三)交管部门在总结近期免检新政落实情况的基础 上,加强调研,吸取群众智慧,尽快开展论证,适时取消非营运小型车 辆定期检验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真正做到便民、科学、合理,节约管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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