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政议政
关于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4-12-18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北京国纲华辰(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静反映:自2013年开 始,温州市鹿城区范围的土地征收拆迁工作中,普遍发生拆迁地块中有 几个被征收户拒不配合征收工作。而在法院的诉讼过程中,案件中普遍 存在的争议问题如下:一是征收决定是否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 益的需要;二是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是否存在原系村集体土地,后报经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三是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是否进 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四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 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五是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 认定和处理;六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送达程序是否合法;七 是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是否明确;八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 否应当对土地使用权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建议:
(一)政府作出征收工作之前,应当加强对被征收人群的相关法律 政策的宣传力度。多多建立起长效的对话交流的沟通渠道,对群众反映 的问题不要敷衍塞责,不能让老百姓最终被某些个人教唆误读法律法规, 激化矛盾。
(二)政府征收工作程序透明。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三)政府 征收工作依法办事。要严格按政策补偿;严格坚持公开原则;严格遵守 程序的前提下,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征收补偿工作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 程序上合法、合理。
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