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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居民身份证法》予以修订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6-22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严恒系反映: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居 民身份证号码信息的保密问题规范不明确。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居民身 份证的用途十分广泛,公民在求职、购房、就医、存取款、购买手机等 许多时候,都需要出示、登记公民的身份号码、居住地址等信息,多数 单位和部门还经常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对于公民身份证号 码信息的保密,《居民身份证法》却没有作出应有的规定。因此公民的个 人信息极易流散于社会,有的甚至被人非法利用。存在问题如下:
1、对 身份证号码隐藏位数不规范。如现行实名制火车票纸质票面记载了购票 人姓名和18位身份证号码,但出于对旅客隐私的保护,对身份证号码中 第11位到第14位予以隐藏。而一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则对第15位到第18位予以隐藏。
2、部分单位将个人身份证号码完全暴露。如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在2014年7月23日公布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中就对录取人员的姓名和18位身份证号码全部予以公布,未对身份证号码予以任何隐藏。为此,建议:
对《居民身份证法》予以修订,在第十三条中增加“因履行职责或 者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需要对外公示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应对第15位到第18位号码予以隐藏”作为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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