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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行车日期与扣费日期不同步给企事业单位 财务核算带来不便亟待解决
发布时间:2015-12-01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温州市鼎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理陈晨、温州联明税务师事务所 所长张维乐反映:目前我国的ETC系统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由于通讯传输网络以及市场服务机制等配套基础条件不完善,导致ETC行车日 期与扣费日期不同步,通行费银行扣款时间滞后,给企业(单位)用户 财务部门核算ETC高速通行费带来诸多不便,主要有:银行扣款时间和 开具发票时间不一致;二、不利于规范做账;三、对于车辆在高速上频 繁出入的企业(单位)用户,ETC通行收费的大量银行凭证不仅造成了 大量纸张浪费,也与当前国家大力提倡的无纸化、智能化、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金融办公理念相悖。为规范企业ETC通行费的账务处理,建 议:
(一)实现信息数据实时对接。1、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对企业用户应 按月累计总额的数据一次传输给银行,实行扣款与发票金额一致,实现信息数据实时对接;2、银行对有ETC扣款的企业用户,可根据用车辆数, 设定一定的账户余额限制要求。
(二)允许企业将银行扣款凭证据作为 ETC通行费入账处理。对于高速公路收费,可参照利息费用支出,用银 行扣款单据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因为利息费用支出,企业也是根据银行 的扣款单据用以入账,税务机关是认可的。在第一条建议技术层面尚无 法实现的前提下,对于ETC通行费的入账规定,可由财政、税务部门联 合发文确认企业可以直接根据银行扣款单据作为财务报销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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