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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
半个世纪以来,人民政协伴随着共和国的成立和发展,走过了一条不平常的道路。她历经坎坷,又几度辉煌,尤其是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发挥自身优势,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而奋斗,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制度的重要组织,还是联系群众,发扬民主并进行民主监督的组织。她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势,给民主党派致力于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政治舞台。她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以自身的组织优势,凝聚各民主党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维护安定,促进祖国统一,推进现代化建设。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在组织上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有着很大的包容性,有利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她所体现的多党合作关系,既能够使执政党经常听到来自民主党派的意见,又便于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有利于长期共存和互相监督。
她所实行的民主协商方式,既能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便于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她所反映的体制,既能说明我国政协协商、人大决策、政府实施的政治体制和模式,又能反映政协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利于体现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毋庸置疑,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具有独特的作用和优势。
在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曾强调,统一战线仍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要有创造性地把革命统一战线发展成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江泽民书记也说过,认真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面对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矛盾复杂化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 、“分化”等政治图谋的严峻形势,人民政协必须进一步发挥优势,继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开拓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这是人民政协的神圣职责。也就是说,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只有深刻地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丰富经验,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地完善人民政协制度。
一、继续坚特政治原则。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它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只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人民政协五十年的发展已经证明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克服困难,夺取胜利,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基本前提。因而,形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念,是人民政协发挥优势,开拓新局的首要任务。有了这个理念基础,才能确保人民政协做到坚持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坚持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治方针,坚持爱国统一和服务的政治要求,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和优势。
二、继续强化群众观念。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民主,联系多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 ”人民政协具有民主性,离不开人民群众。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人民政协工作的群众观念。江泽民说过,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点中,第一位的是群众观点。人民政协始终要勤勤恳恳、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沉着应付,勇于进取,不断开拓新局面。这也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宗旨之所在。为人民群众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人民政协必须强化群众观念。
三、继续注重团结协作。人民政协是以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为基础组成的,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具有政党社团联盟性质的政治组织。它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机关。由于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执政党和参政党在国家政权机构和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方式不同。因此,更要注意党派间的协作,加强团结。人民政协讲团结协作,要着眼于政协内部各界别的团结、同各自联系的群众的团结、与海内外爱国力量的团结。其重点是要继续进一步落实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安排、重大决策和人事安排的协商及有关信息的沟通。
四、继续落实参政职能。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切实保障委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政治的热情,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于开拓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人民政协工作机制,明确并落实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政协委员参与政事的责任、权限和范围;敦促和协助党政认真处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及时答复和办理;优化政协委员的工作环境、生活待遇,创造学习进修或培训的机会等。以全方位激励为导向,使政协委员"有位”更“有为”塑造其主体形象和角色权威。
五、继续深化中心意识。人民政协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要有大局观念、效用观念、公关观念。既要切合地方建设实际,又要超脱于地方主义,创造性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立论,献计献策;既要进一步推进职能发挥的规范化、制度化,又要进一步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祖国统一、可持续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事业。不然,人民政协工作主轴不能保证工作没有偏差。因为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这也是政协同党委、人大、政府协调配合的关键环节。政协围绕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来安排自己的各项工作,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同党委、人大、政府在工作目标和行动步伐上的一致,就能“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就能吸引广大委员的热情参与,利于参政议政成果进人决策过程,真正有效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六、继续实施创新。我国宪法己载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展望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必将为人民政协事业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必将对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带来新的变革和挑战。政协应当进一步正视和研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继续实施机制创新,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有创造性地调研解决专职从事政协日常工作的委员在委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过小的问题,在地方政协中民主党派界别设置空缺的问题,政协非中共干部配备及其实施安排机制不灵的问题,选荐委员中对资历浅而学术造诣深的专业人才、对年轻而政治热情高的知识分子考虑不够的问题,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效度不高的问题,民主协商“三在前”难以落实的问题等等,解决好这些间题,从而充分体现政协的存在价值。
(陈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