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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我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实现“四个同步”
黄乐萍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首先波及到的就是学前教育,据市卫计委预测,到2020年,我市入园适龄幼儿将新增11万,总数将达到44万,因此幼儿园的需求量将进一步爆发,我市将面临新一轮“入园难”家门口有没有配套幼儿园,是未来几年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市委市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学前教育作为提升综合实力、更好满足群众教育需求的新增长点来抓,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市于2016年9月出台的《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学前教育未来五年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80所。但我市学前教育一直是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突出,尤其是公办园严重不足。规划建设好小区配套园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途径。为此,谨提三大问题和建议:一、执行不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于2016年7月1日联合出台实施《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温州市教育局和规划局、住建委、国土局、发改委五部门联合发文(温教基〔2016〕9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二、规划滞后。当前我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是根据温州市2014年11月修编的《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并于2017年1月批复(温政函[2017]2号文件)来测算规划的。该规划指标总的是按居住人口的千人指标来确定规模,居住人口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指标,按该区域的总住宅面积/120平方米*3.2,也就是每户按建筑面积120平方,每户3.2人口来计算的。但目前部分地区规划建设指标明显过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人口增幅较高地区如鹿城达119.9%、瓯海达72.37%、瑞安达62.05%,还有龙湾、洞头也出现小幅增长。因此该规划对部分地区已不适应,存在对居住人口测算不足的问题,将导致当地幼儿园建设指标过低。
三、监管缺位。由于现在法规中没有赋予教育部门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进行监管建议的权力,出现配套园设计建设与实际教学需求不符时得不到及时解决,因此留下缺陷和隐患。规划、土地部门小区建设项目审批时,把关不严。如温州市中心城区为了建设资金和安置平衡,通常会在原有的住宅小区配套规划基础上修改控规增加开发强度,导致人口增加而周边配套减少。小区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监管尚不到位,对开发单位拖延、不建、少建应配套教育设施缺乏审核把关,有的开发单位往往把幼儿园配套建设放在项目开发的最后一期,甚至小区入住多年,幼儿园仍未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不明确,各职能部门认识还不到位,导致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监管缺位。
为此,建议:一、落实部门职责。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落实到位。一是适时修订教育专项规划。规划部门要保证其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并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要结合实际,对二孩政策放开后出现人口增幅较高的鹿城、瓯海、龙湾、洞头、瑞安等地进行重新测算,要将人口突破性增量与教育需求结合,提前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修订工作。二是建立再评估的机制。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中心区周边及人口增幅较高的县(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进行再评估,经评估后不符的,可根据需求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块,并督促其按规定补建幼儿园或提供办园设施。三是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国土资源、发改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建设时,须设置前置条件,明确教育用地,方可给予土地审批、建设审批。住建部门对建成后幼儿园建筑质量等进行验收。房管部门对新建小区配套的管理,应以开发单位与项目所在区政府签订“教育配套设施移交协议书”为准,方可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议政府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利用此次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综合考虑新住宅开发、农房集聚、低效土地利用、企业“退二进三”等,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教育部门从开发单位接收配套幼儿园后要优先用于创办公办幼儿园。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与建设,充分盘活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门、集体公办幼儿园。同时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用来奖补支持地方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性服务、吸引社会力量举办优质公办幼儿园连锁分园等多元化办学。
二、建立“两介入”机制。教育部门应提前参与配套园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的监管,按教学的实际需求提出修改意见,提高园舍建设的实用性。1、规划提前介入。开发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时,规划部门应征求教育部门对配套幼儿园建设方案的意见,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受理。教育部门要提前介入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工作。2、建设提前介入。教育部门要提前介入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园舍按等级幼儿园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对无规划或降低设计标准的,教育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三、加大监管力度。为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个同步”制度,要加大对违规建设单位的查处力度,使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使学前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扩充。一是纳入县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由市政府与县级政府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及实行阶段性工作督查。二是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联合教育、规划、土地、住建、发改、房管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协调做好配套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对全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面积、房屋建设、交工验收等方面实施专项督查,对于问题配套园,采取“一园一方案”形式,逐个进行协调沟通、整改、落实。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建设擅自改变幼儿园用途的开发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恢复原功能。对于拒不执行的,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进行土地竞买或禁止进入区域内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