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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审议我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开展条文大修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4-14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市政协委员、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副校长陈朝晖反映: 3月17日, 我市召开《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部分代表委员座谈会召开,但综合部 分基层群众意见,从维护业主权益的角度考量,该草案不是一部大家期 待的法律,如不做大的框架性调整,有这样的条例不如没有条例,建议暂缓提交审议,尽快开展条文大修。特建议:(一)创新立法思维,制定一部可操作的地方法律。 一是不需要重 复上位法条款,节约立法资源。二是对关键的问题,如物业自主管理问题,业委会地位问题、监管问题、银行开户问题,物业公司规范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行政管理不作为问题等,不能回避,如没有解 决方案,无法创新,建议暂缓立法。(二)避免部门立法,制定一部经得 起考验的法律。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时候, 一要加强调 研,多方面听取意见。二是请专家起草草案,避免“部门立法”,“闭门” 立法。三是广泛听取各种类型的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一些 新兴的物业服务公司。(三)不回避立法“难”点和“痛”点,着力解决 以下突出的问题。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问题。如何应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不 作为,乱作为。二是规范物业服务市场问题。三是规范业主大会运作机 制问题。对业委会,如何约束,如何建立正常运行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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