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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我市“电动车乱象”返潮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4-10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温州市柳义室内装饰设计事务所总经理柳林义反映: 近年来市区 道路电动车再次大量涌入,电动车乱象呈返潮趋势。其带来的安全问题
日益严峻。存在的问题: 一、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二、监管乏力;
三、 处罚太轻。为此建议:
(一)修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畴。, 建议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并按照机动车的要求实施登记制度、强制保险、违法扣分、酒驾入刑等。 (二)建议规范和细化《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加大对电动车违 法行驶的处罚力度。对非动车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乱穿马路、闯红 灯、逆向行驶、搭载2人等危害较大的现象严加处罚,提高罚款额度(现 罚款额度为20—50元,建议提高至100-500元),凡不缴纳罚款的一律 扣车。(三)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实行强制上牌制度,做到车有其主; 实施年检及强制保险制度,对电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给予检测。(四)加强 电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建议修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建 议将电动车驾驶员纳入其中,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设定规定的驾驶许可条 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电动车驾 驶证。(五)对重要路段实施“限电”。对于交通严管道路建议采取限制电动车行驶的措施,治理电动车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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