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政议政
对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草案))) 立法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6-11-11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市政协委员、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副校长陈朝晖,市政协委员、温州医科大学城市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叶建反映: 2016 年,《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草案 )}) (以下简称 《草案》宣告形成。认为目前该草案仍存在众多问题。其一,《草案》部分条款偏袒物业服务提供商,难以约束不法物业公司的肆意妄为;其二,《草案》部分条款存在过分约束业主,放纵物业公司的倾向;其三,《草案》制定程序不够严谨,未真正充分吸纳各方的正确意见。特提几点对策建议:(一 )、重新审改部分条款,力求措词严谨,防止损害业主权益行为发生。明确物业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约束机制;剔除对成为业委会委员不当限制条件,加大对业委会履职的监督约束机制;删除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款和第三款;删除第五十五条 “应急维修更新改造”(二 )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要强化,对处罚措施的执行能到位。建议 《草案》设置专门章节,颁布操作性强的条文,一是明晰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厘清不同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同时增设监管者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处罚措施;二是提高处罚措施的强度和执行力度。三是强化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三)、地方立法机关要与公检法司机关合作,避免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冲突。
一是要建立 《草案》条文的司法审查前置程序。二是要探索地方立法草案效果模拟评估机制。
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