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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设定机制不尽合理, 建议放管结合 ,补短板不失底限
发布时间:2016-10-15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鹿城区政协常委、市建设小学校长蒋挥反映:目前,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正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标准,切实保障培训机构的安全、有序、规范运营,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问目前主要问题有:准入机制设定全市“一刀切”标准落地难; 以 “取缔式” 专项行动,无证机构管理难。
为此建议:(一 )区域分类,放宽准入标准。鉴于当前我市所辖各县 (市、区)地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同时我市仍处改革开放 “转型期” 阶段,社会动荡因素较多,根据经济市场和教育需求市场密切相关的 “供给侧” 改革原则,建议当前民办教育机构的准入标准可以借鉴 《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 (试行)在标准制定上,允许各县 (市、区)因地制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以及转型期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学校的布局规划实际,分类设置准入标准。(二)科学简政,下放行政审批权。建议根据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现状,如果能在县 (市、区)层面统一行使行政审批权和标准制定权,有利于结合当地实际,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从而在源头上终止 “市里严格立法、县里选择执法,举办者普遍违法” 的乱象。(三 )强化监管,严格安全、消防、食品前置性条件。
民办教育既是消费产业,更是事关国家社会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国家战略和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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