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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跟不上 电商 “创收 ” 建议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4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市国税局干部李方梅反映: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但也引发 了一系列税收问题。主要是税款大量流失、发票管理存在漏洞、税务稽查陷入两难境地。为此,建议:(一 )出台电商税收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应该对网络经济行为的税制要素进行明确,包括网络经济行为中的纳税人、课税客体、税种税率、纳税环节等。(二 )建立电商税收征管机制。应建立网上税务登记办法,实行电商平台税务准入制,已经营业未进行税务登记一律需补登记。税务部门与电商平台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对于所有商户先按一定的征收率征收税款,3%是一个合理的征收率。(三 )落实税收征管保障措施。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 (如工商局、商务部、统计局、人 民银行 )税务部门与电商平台的涉税信息互通,保证电商涉税信息真实、安全、高效地在各部门间流转。在互联网+时代,税务部门还可以借助 “税收信用黑名单 “等手段,将信息反馈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限制不诚信商户在电商平台经营,提升税务部门威慑力,提高国民纳税意识。(四)加强电商税收技术手段。网络商务的虚拟化,网络经济形态的多样化,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异,都需要税务部门尽快加强信息技术,完善征税系统,加强取证手段,使得税务部门高效取得信息,并对获取的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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