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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艺苑
暮春时节语放生
抗战时期,我才七岁,随家人到乡下表婵家避难。表姊家是个依山伤水的秀丽村庄,门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河,蓉春之际的清晨,河边垂柳吐絮,河面清波连,鱼跳虾跃,景色十分迷人。
有一天早晨,我限几个伙伴正在河畔玩打水漂的游戏时,见表手里拎着一条活蹦活跳的大鲤鱼朝河埠头过来,我高兴极了,以为她宰鱼,今天准能尝到一顿鲜美的鱼了。然而令人惊呀的是她却将鱼儿轻轻地放到河里,只见鱼儿在水面翻个滚,然后悠悠地潜到河心去了。也许表她猜出了我的心意,便拉着我的手说“孩子,这是生灵,今日是放生日,还是放生好。“这是我第一次领略了放生的滋味。长大以后,我常见一些俗家和僧家,将野生动物放生江湖和山林。于是,我才明白放生原是我国民闻的传统习俗。
我国民间传统的放生习俗历史悠久,它与古代儒家的道德和佛教的宗教观均有渊源。正如清乾隆年间的大经学家江慎修在《放生杀生现录》一书的序言中说:“天地之大德日生,如来之大道唯蕊。“儒家认为一切生物与人类生存在同一的世界,和谐相处,同知生死,不得互相残杀。佛教以热悲这本的教规则将戒杀生列为戒律之道。随若儒释长期的融合,逐步形成了“放生善报,杀生恶报“的因果报应观。特别是在南朝时期,佛教盛行,梁武帝萧衍崇尚佛教,力侣放生。于是下令在建康(南京)及各地寺庙建造放生池,供俗放生之用,此后为历代所沿袭。古人便择定古历四月为放生月,佛家又将四月八日定为放生日。于是,放生逐渐成为一种民俗文化。至今温州、瑞安(玉海楼旁)及仙岩寺(佛陀池)尚有建于明清时期的放生油遗址。
古代的放生,虽带有浓厚的唯心色彩,但它客观上对保护野生资源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保护生态环境的平衡,更重要的是依靠群众主动意识和主动行为,尤其是政府行为。古人在这方面也为后世提供不少宝贵的借鉴。先泰文化中《管子》篇曾提出了“不可竭泽而渔“的卓见,战国时期的《十二月令》中说:“暮春之际,凡捕孕兽鸟,毋杀之,须放回山林。古人还有很多尊崇野生动物的记载,如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和北方民族“尊虎为种、率鹿为仙"加以保护,又如江南的农家,每逢北燕南归时节,家家为其搭窝,使乳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历代的封建政府亦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平衡,他们不仅设有管理监督山林湖泽的职官,还制订和颁发律令、诏书等。特别是宋王朝,几乎每年夏之际都颁布告令,且具体地告示百姓,在春夏之间,不得围猎,不准拘鸟窝,不准滥杀龟蛇鱼蛙等动物。同时还强化了对破坏野生自然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
动物是人类的亲密朋友。他们之间互相依存,和谐相处,才能保护自然生志平衡。今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一些珍贵动物濒干绝灭。我们应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自然的优良传统,强化环保意识,珍惜野生动物,刀下留情,口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