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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关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1-27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温州市政协委员、民进会员丁云铭反映:政协应该把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政协工作的切入点,健全委员履行职能制度,创设委员履行 职能的载体,充分调动了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得到切实发挥,不断提升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为此,建议:
(一)采取对策,减少提案“回娘家”的现象。建议在征集环节中,在提案纸上增设“建议承办部门”栏目,让提案人初步推荐或提出由哪一个部门来办理,以供办理时参考。在交办环节中,对于身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的政协委员的提案,均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最后在督办环节中,由于这类提案反映的都是比较重大的问题,可列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督办。
(二)建全制度,提高委员素质。我认为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很有必要:一是委员活动记录卡制度。二是宣传报道奖励制度。三是委员履行职能通报制度。四是委员约谈制度。五是走 访委员制度。六是委员学习制度。
(三)沟通协调,优化委员履职环境。一是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支持;重要的调研课题提前与政 府互通情况,征询他们的意见;对重要提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及时报党政领导参阅。二是要重视和保护委员履职积极性。三是要认真落实政协委员政治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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