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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挖掘利用教育资源,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就学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外来人口增长势头迅猛。据统计,已在温州暂住八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达53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举家来温、扎根意向明显,事实上已成为温州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予以一视同仁。必须认识到,他们下一代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温州市整体人口素质。他们的成功是温州的骄傲,他们的困境也应成为温州社会关注的重点。
多方面情况表明,在温暂住的外来人口子女,尤其是来自农村或偏远地区的孩子,其生存状况、受教育条件及发展机会多数优于原籍。外来人口选择留在温州,不仅是为了务工增收,更是为了子女的未来发展。将孩子带到温州的务工人员普遍认为,温州生活环境较好、有利于孩子成长,本地学校教育质量优于家乡,近半数家长还认为随父母生活有利于家庭教育,能保障孩子更安全、更健康地成长。
外来务工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做好对他们的服务与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而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更是当前亟待推进的民生要务。外来人口中大量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亟待妥善解决。让子女有学上、有书读,是外来务工人员反映最集中、最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之一。
一、问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地方政府应设置小学、初级中学,保障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然而,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归属——究竟由流出地还是流入地政府承担,目前尚无明确且便于操作的规定,导致适龄儿童原则上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流动儿童能否在流入地入学,往往取决于家长与当地学校的协商结果。这种管理上的缺位,造成外来人口子女失学多、入学难、收费高,加剧了社会矛盾。
我市在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重视仍显不足,缺乏规范化的政策措施。客观原因是外来人口数量大、增长快,教育经费紧张;主观原因则在于对外来人口子女教育与温州长远发展的关系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往往将其视为负担而非发展机遇;理论上,未能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未树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价值观念,未将其视为温州城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政策上,经济、社会、政治等因素之间缺乏统筹协调,未能将解决教育问题视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最具经济效益的举措,导致行动滞后,使我市在此方面落后于其他经济发达城市。
二、对策
(一)充分调动各类小学的办学积极性
从暂住人口子女的年龄结构看,低龄儿童占多数,入学需求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我市特别是市区各小学在校生高峰已过,大部分学校班额未超标,总体生源呈下降趋势,教育设施和师资存在一定闲置,校舍资源也相对充裕。因此,从班额、师资和校舍条件看,小学教育资源尚有潜力,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具备现实基础。
全市各中小学应向外来人口子女开放,让他们与本地孩子一样接受公办学校的正规教育。凡持有暂住证、身份证、就业证“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凭“三证”及借读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小学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二)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关键在于落实经费。调查显示,在公立小学借读的外来人口子女,除书本费和杂费外,通常还需缴纳借读费、择校费(或择校生教育补偿金)及赞助费。部分儿童失学是因为收费过高,也有家长对子女入学必要性认识不足。未入学家庭普遍表示可承受的学费在每学期500—800元之间,绝大多数暂住人口家庭希望降低收费。然而,择校费与赞助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完全取消并不现实,这也为降低收费标准带来困难。
为此,需通过加强管理、科学规划和加大投入三方面综合施策。经费是核心,否则将影响教育现代化进程。应多渠道筹措资金:
一是财政拨款。外来人口主要以经济活动为主,他们的劳动繁荣了温州市场,增强了经济活力,也为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政府按教育成本标准,依一定比例增拨相关经费是应当的。
二是集资助学。外来人口对其子女入学问题积极性较高,可在其聚居区开展集资助学活动,并将此类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实施流动人口教育工程。
三是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外来人口子女在公立学校借读,除规定的借读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按照市区、近郊、郊区的消费水平差异制定不同标准。
四是采取灵活收费方式。可按年、学期或月度收费,以适应外来人口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的特点。
(三)挖掘潜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
我市小学教育资源尚有潜力,应坚持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这是保障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权益的基础,也有利于外来人口更好地融入温州社会,并能实现外来儿童与本地儿童素质上的互补。将外来人口子女与本地孩子混合编班、共同学习,外地孩子吃苦耐劳、合群互助,温州孩子聪慧好学,混合编班有利于孩子们取长补短、共同成长。
此外,政府可出资兴办面向外来人口子女的正规专门学校,也可将部分职业高中调整为面向初中阶段的外来人员子弟学校,或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开设综合班,为外来人口子女提供继续接受中学教育的机会。
当然,仅靠政府投入难以完全满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需求,必须坚持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政府在加大公办学校投入的同时,也应借助市场需求,积极扶持民办学校发展,逐步缩小民办与公办学校在收费和教学质量方面的差距。
对积极接收外来人口子女的学校,政府应给予政策鼓励;同时,要从发展教育事业出发,积极探索多种办学形式,缓解入学压力。例如发展民办公助学校,主要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寄宿就读。学校应选址适中、环境良好,也可将条件较好的公立学校进行改制,以满足不同层次外来家庭的教育需求。
鼓励社会力量与政府合作办学,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各界人士参与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若干所高质量的外来人口子弟学校,按成本价或微利收费,收费标准可考虑设定在每学期600—700元或略高。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应一视同仁,既给予支持也不放任自流。外来子弟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应与公办学校一致,保障其小学毕业后可正常升入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可吸纳外来务工人员中具备中师以上学历、拥有两到三年教学经验者担任。应为这些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提供系统培训,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
三、期望
温州作为开放城市,无论是从政治高度还是长远发展考虑,都应推动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长期现象,也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解决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事关国民素质、民族团结与社会发展,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民生工程。能否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取决于政府的重视程度。只有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才能切实推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温州市教委应尽快制定《对外来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保障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监督落实。各相关部门应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程序。在教育规划与发展中,应充分考虑外来人口的规模增长及其教育需求。
应当看到,外来人口既带来了教育压力,也创造了教育需求。未来,外来人口教育将成为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应把握这一机遇,从发展教育事业的角度系统解决其子女教育问题,做好规划布局,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同时,积极探索中学阶段及高等教育的就学途径,以满足外来人口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