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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过程中加强当事人隐私保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5-12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蔡蓓蓓反映: 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示 是近年来各地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 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部分上网裁判文书导致当 事人个人基本信息被泄露;部分上网裁判文书案件事实中涉及当事人的 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夫妻感情、家庭矛盾、子女抚育等隐私信息。为在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示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公众知情权与当事人隐私权的失衡,特提出如下建议:(一)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在裁判文书上网发布问题上,应充分尊 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在结案后裁判文书送达之时,建议法官告知当事人 该案文书将会在网上公开,并告知如果有正当理由,其可以申请不公开。 (二)进一步明确裁判文书不上网公示的案件类型。建议以案由为划分标 准,将刑事自诉案件、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医 疗纠纷案件等普遍涉及较多当事人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件列入裁判文书不 上网公开的案件类型。(三)谨慎处理个人信息。建议裁判文书上网时对 个人信息作特殊保护,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在上网发布时,要对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屏蔽处理。在案件 事实中涉及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隐私的,如该事实与裁判结果关联不大的,同样应作适当的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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