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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溪库区移民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珊溪筑坝发电供水,泽被千秋万代。库区人民顾全大局,背井离乡,迁离世代居住的故土,来到人生地不熟、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迥异、生活成本明显不同的平原地区。市县区移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下,将三万五千多名库区移民安置在除洞头县外的温州十个县市区,解决了基本居住问题,移民对政府的关怀深表感谢。
然而,发展总是不平衡的。有的移民点虽已建房修路,但移民既无土地,也无稳定职业,更缺乏启动资金,生活依然困难;有的移民点,移民未能完全享受当地村民的同等待遇。由于移民整体素质偏低,加之心理上存在自卑感,有时会因微小利益受损而引发群体冲突。移民搬迁已两三年,因多种原因,绝大多数移民至今仍未领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房产证作为抵押,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缺乏启动资金,移民自谋职业、自找出路改善生活的努力缺乏物质支撑。我们天天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关心人民疾苦,尤其要关注移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困难,这应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若处理不当,这些移民点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我们不妨换位思考:如果国家需要,政府要求我们迁至上海郊区,补偿款加上家中全部积蓄仅够购房,然后要求自谋职业、自寻出路,子女就学需缴费,日常生活需开支,我们将面临怎样的处境?若当地领导只有同情而无实际关爱与支持,我们又该如何维持生计?换位思考之下,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深感肩上责任之重,认识到妥善解决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工作的紧迫性。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市政府应尽快编制并通过《珊溪库区移民后期安置扶持规划》。
库区移民迁至新居后,许多问题并非一二十年即可解决,而需数代人持续努力。新安江库区移民迁置已四十余年,至今仍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甚至需重新回迁。因此,市政府制定规划时应具有长远眼光。规划不仅要尽快制定,更要及时通过;通过后还需各部门切实贯彻执行。例如市政府温政发〔2000〕43号文件已颁发两年多,移民房屋所有权证仍未发放,有文件与无文件效果无异。
二、有关部门应加快发放移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移民问题时间紧迫,若按常规程序办理,移民要么居住水底,要么露天居处,因此许多安置点只能先建房后补手续。市政府温政发〔2000〕43号文件明确指出:“移民安置点建设原先缓交配套费、尚未发放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划部门应予以补发;有关部门应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然而两年多过去,移民日盼夜望的产权证仍未到手,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温政发〔2000〕4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安置政策的通知》。
该文件内容全面、政策明确,若各部门均认真执行,当前许多问题或可避免或减少,也无需我们在此提案建言。文件从八个方面明确了安置政策,如免交3年定购粮任务和村提留、乡统筹;补发房产证;解决移民生活用水用电、广播通信配套建设;困难移民子女学费减免;优先办理证照和变更登记;参照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低息贷款等。我们建议市政府重申该文件的贯彻执行,并延长免交定购粮及村提留、乡统筹的年限。
四、抓紧落实“空壳行政村”的办公经费。
近五十个移民行政村中,三十多个没有集体经济,占比超过60%。村干部常自掏腰包处理公务,连电话费、交通费均需个人承担,此况难以持续。村两委干部的误工补贴及办公经费应由当地政府承担,纳入县乡财政管理,待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再逐步由村内自行解决。
五、移民办应明确自身职责,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与内容。
移民安置工作复杂繁琐、政策性强,需要耐心细致开展。绝大多数移民办已赢得移民的理解、信任与支持,但个别区移民办工作人员缺乏耐心,态度不够友善,甚至与移民情绪对立,长期滞留办公室不愿、不敢深入移民点,引起部分移民强烈不满。此类状况应予改变,不称职者应及时调整。
移民办的长期工作重心在“移民”,近期重点应是“扶民”,后期目标为“富民”。因此,各级移民办应明确当前职责,提出近期工作重点与具体内容。建议市移民办组织各县市区移民办负责人到瓯海区移民办交流学习,了解其如何为移民办实事,观察瓯海库区移民对移民办工作人员的信任情况,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移得出、安得下、富得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