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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德对温州民进则社情民意信息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0-04-25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2010年4月25日,日前,温州民进上报市政协的一则社情民意信息《物业管理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无偿使用”提法欠妥》得到了中共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一德的批示。
该信息是温州民进会员市政协委员陈朝晖撰写的,该信息针对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物业管理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无偿使用提法欠妥的情况,认为该条款变更了国务院、省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偿让渡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物权,应该尽快考虑进行修改。为此建议:一、建议市政府组织专家对《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尽快对第四十八条进行修改。二、建议政府尽快梳理原有的各类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按发布时间和有效期间进行公布,提供业主维权参考。三、建议市政府责令消费委或者指定一个比较超脱的部门牵头,指导成立一个类似业主(代表)协会的社团组织,组织学习,交流经验,沟通信息,互相支持,反映业主心声,同时制止抗衡物业服务企业协会,代表广大业主表述意见,以助推物业服务对等协商和市场化竞争,优化服务环境。四、建议市人大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适时建议上级立法部门加快物业管理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强力推进业主自治进程,为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一德批示,转市房管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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