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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古廊桥保护措施的建议
据温州民进会员、市政协委员、市文化馆副馆长施丽君反映:廊桥,又称屋桥、风雨桥,是在桥面上盖建廊屋而形成的特殊桥梁,根据建造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木拱、石拱、木平梁等类型。在廊桥家族中,木拱廊桥被誉为“在世界桥梁史中绝无仅有的”品类,它是中国传统木构桥梁中技术含量最高的,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被誉为桥梁中的“活化石”,目前,主要分布在浙闽两省的丽水、温州、南平、宁德等地市。据专家考证,我国民间木拱桥总数仅有100座。但由于历史的变迁、自然灾害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造成大量廊桥受损。一些位于偏僻山野的廊桥因所处位置的特殊性,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古村落的搬迁以及古道的湮灭,使用价值逐渐退化而处于废弃、日晒雨淋、自然消亡的状态。
古廊桥作为文物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同时也承载着时代的变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是了解当地区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近年来,通过对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古廊桥的价值逐渐显现,廊桥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弘扬,但在具体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1、管理机制不健全。2、开发不够合理和科学。3、修缮过程不规范。4、保护规划不完善。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因此,廊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廊桥的保护刻不容缓。建议:
一、出台专门的廊桥保护法规
老百姓对文物保护的法律观念意识淡薄,群众往往不理解古廊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对古廊桥及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古廊桥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因此,有必要出台专门的廊桥保护法规,以法律的力度来保护古廊桥。
二、多方机构联动进行管理保护
当前,对于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管理单位、执法机构较单一,势单力薄,如文物保护的宣传主体仅限于文保机构,司法等部门也仅停留于事后惩戒,并未能从预防上提前将文物保护工作提上日程,各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合力。建议,增加廊桥管理的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的介入管理。
三、科学规范古廊桥修缮工程
古廊桥的修缮工作是保护过程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它关系到古廊桥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的再现。而作为经历上百年风雨沧桑的古廊桥大多已处于极需修缮的阶段,作为各种级别保护点的古廊桥,修缮工作要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机制,并且要成立专业的古廊桥技艺专家队伍,对古廊桥进行规范的加固和修缮。(省委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