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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VIS理念 统一设计我省“最多跑一次”标识
据温州民进会员、温州市政协特邀信息员、鹿城区政协委员、高级采购师苏立坤,温州民进会员、温州商学院教师吴耀反映:视觉识别系统(Visual Identity System,简称VIS,俗称VI),是将品牌的理念、文化,运用整体的传达系统,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形式语言和系统化的视觉符号,传达给社会大众,具有突出品牌个性,塑造品牌形象的功能。作为公共政策品牌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VIS设计已广泛运用于公共政策领域,以建立、维护与政策目标受众的良好关系,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事项,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了简洁高效的政府形象。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审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高度肯定浙江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工作的成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会议上,“最多跑一次”改革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最多跑一次”工作已影响全国,并显现出公共政策品牌雏形。下步,我省要将进一步扩大改革的覆盖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成果、更好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撬动效应,亟需建立公共政策品牌的理念,打造独树一帜的“浙江跑改”品牌形象。目前,这一公共政策品牌打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识别度低。目前,我省各地、各部门在具体落实“最多跑一次”过程中,对标识、标语缺乏整体形象规划,各种标识形态、颜色不统一,导识不规范,品牌识别度不高,不利于政策的推广和传播。如各地宣传标牌上呈现的“最多跑1次”“最多跑壹次”“最多1次”“最多跑one次”等内容,字形不同、字体不同、颜色不同,外文翻译上呈现“runup to one time”“run once only”等不同翻译,影响“最多跑一次”统一品牌形象的树立。
二、风格混乱。由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面广,涉及的层次、对象、条件、部门均不相同,前期各地区、各部门均是自行探索设计品牌形象,自行印制宣传片、张贴物,造成“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内容视觉风格混乱,缺乏视觉上的统一规划。部分群众反映,各地区或者部门存在“套路”不一样的情况,如在一些宣传资料上红色字体属于重点提示,而在另一些资料上却属于禁止的意思;又如同样的不动产办理说明,有些是图片为主的彩印小手册,有些地方是文字为主的A4复印纸,有些地方用二维码,还有一些干脆没有,导致视觉识别度混乱,群众和企业体验感差。
三、知识产权保护不够。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制作假政府网站、冒充政府办事人员行骗等情况时有发生,如2013年9月,违法分子抢注域名www.ls12333.gov.cn,建立“乐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仿冒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内容,在网络上兜售伪造的职称证书,非法牟利。“最多跑一次”作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品牌,在获得良好的社会口碑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一导入VIS视觉识别系统可将“最多跑一次”的优质服务理念、业务性质、战略构想等转化为品牌形象,而知识产权可在品牌形象方面提供保护,防止使用未注册商标、著作权、专利相关知识产权带来的侵权风险,为政策的顺利推广保驾护航。
为此,建议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导入VIS设计,推进政府事务和公共政策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浙江跑改”形象。具体建议如下:
一、系统设计“最多跑一次”VIS标识。建议由省跑改办牵头,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专业设计机构参与投标,策划制定《“最多跑一次”视觉识别系统》,由专业机构设计全省统一的“最多跑一次”标识,实施全流程VIS设计和跟踪辅导。通过视觉化的语言,统一“最多跑一次”标识、色彩、标语、字体、外文翻译,并对“一次都不跑”、“就近跑一次”、“最多跑一窗”、“最多跑一次”等星级服务进行标识化处理,在全省各大行政审批窗口推广。
二、建立“最多跑一次”终端视觉标准。根据“最多跑一次”服务内容和应用环境,引入VIS应用系统,建议在全省范围内,通过视觉化的语言和标识,将各类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内容以及公共导引牌、纸杯、便签条、资料袋等进行规范化设计和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环境识别系统。同时,根据各地方、行业的不同要求,在统一标识的前提下,各地区、行业部门可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具有该地区、行业特点的终端执行标准并推广,通过系统化的设计,让“最多跑一次”改革呈现简洁高效有序的形象。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导入视觉识别系统的同时,建议我省尽快启动“最多跑一次”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商标保护。以省政府为主体,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最多跑一次”文字商标全类保护。2、版权保护。一是标题保护,以省政府为主体,选择由省领导手书字体或专用字体向国家版权局申请标题版权保护;二是以省政府为主体,用整体文案带标题和具体操作流程同时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保护。3、专利保护。以省政府为主体,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一是在各地、各部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还没有完全统一之前,由各地、各部门单独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二是全省统一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建立后,再由省政府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省、市政协采用,省委车俊书记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