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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会举行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解读沙龙
为庆祝第三十三个教师节,9月9日下 午,市委会举行了一场有关《浙江省学•前 教育条例》的解读沙龙。
会上,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建 军介绍了条例出台的相关背景;基教处副 处长陈苗介绍了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鹿 城区实验一幼园长何丹、市第九幼儿园园 长陈文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科研员金 痛群、市广电幼儿园园长邓慧敏、温科院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杨晓燕先后在会上发 言。大家一致认为《浙江省学前教育条 例》的颁布,在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具 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省学前教育工 作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家希 望温州市人大能结合温州实际出台配套法 律文件,对幼儿园工作人员、学前教育经 费保障、支持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 服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等方面做出具体 的规定。
市委会副主委林俐就提案产生的背 景进行了说明,并就在湿地保护和利用 中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快建设生态补偿 机制、夬力兴建湿地公园等方面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林晓峰副市长在讲话中对市委会提 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兴国必兴教,兴教必重 师。实现因族复兴中国梦, 教育是最坚固的基石。而 一支适应中国教育发展需 要,.主动思考和实现教. 育变革的高素质教师队 伍,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因此,在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必须 坚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把优秀 的知识分子吸引到教师队应中来,让 教师成为全社会令人羡慕的职业。
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必须适应 “人人” “时时” “处处”皆可学的 学习型社会。长期以来“一考定终 身”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单向教 育制•度,将变。
“树人”是百年之计,因此与教师相 关的培养、资格认证、聘用、评价、 激励、流动、发展、退出等制度,在 对湿地的保护和利用其实是人性的觉 醒、目前社会对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的意 识非常强,我们要利用这个契机、强化 温州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 例会制度,把湿地保护和利用这顼工作 落实好。同时他要求办理单位在提案办 理时要尊重支持政协委员械职、要惜机 推动工作、要努力提高履的满意度。
设计和改革的过程中,应慎重 改动,尽量保持一贯性,为 教师们提供清晰的基于价 值观的内在激励和稳定的 外部保障,既有道义召 唤也有物质保障,避免 社会和家长对老师的要求脱离现实的限度,克服教 师的职业倦怠,保持教师队 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