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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 适度解决群众锻炼需求
发布时间:2016-11-01 来源: 温州民进网(中国民主促进会温州市委员会) 编辑:温州民进
据市委会组宣处处长黄乐萍,鹿城区教育局周建春反映:目前,体育运动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刚需。但是小区内简单的几个健身器材,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为此,建议各地政府要引起重视,要将学校开放体育设施提上工作 日程,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立法。强制规定各地学校必须开放体育设施,修订 《体育法》明确国家及地方团体在不妨碍拥有设施的体育运动设施的学校教育工作的情况下,应努力使用该校的体育运动设施供一般体育活动之用。(二)加大财政投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应统一纳入财政投入范围。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属于政府行为,应由政府财政拨专款给学校,用于人身意外事故的保险费,解决体育设施开放后发生事故归责难问题,还有体育设施维护费、校园及卫生管理费等支出。(三)加强组织管理。一是学校校园体育设施场地开放片区要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并且如果发生意外,监控录像可以做为有力的证据。二是学校制定管理制度,包括开放场地、对象、时间、组织形式。三是 由社区和社区所辖的几所学校进行协商,发放健康锻炼证。社区居民凭健康锻炼证入校锻炼。(四)加强监督管理。由各地体育、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大检查,检查学校开放情况,管理制度、组织管理是否落实到位。(此信息已被民进省委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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