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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权力清单就是制度笼子
长期以来,党委政府的权力很大,有句顺口溜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这句话尽管有些调侃意味,但可以看出公权力在人民心中的“分量”和“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14年2月,在温州两会上,陈金彪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定”。所谓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明晰政府及其所属每个部门、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就是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在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可以这样说,权力清单就是制度的笼子,是一项较好的措施,方便公众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
而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清单制度,笔者认为,要打造好这个制度的笼子,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有时间表。政府权力清单内容繁多,这项新的探索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何时推出权利清单。
二、要有线路图。市长有哪些权力?局长、处长、科长有哪些权力?普通公务员有哪些权力?权力清单要有路线图,长久以来,政府在权力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简政放权常常是这边减、那边增,取消和下放权力甚至变成“数字游戏”。线路图就是要全面依法清理行政权力,编制行政权力运行图。
三、要有操作性。权力清单是解决政府效能的方法,厘清政府的职能范围,摸清公务员的权力大小,需要良好的可操作性,运用恰当,阳光执法,为群众寻求政府服务提供路径,让权力清单成为“导政图”,让干部群众知情办事,明白办事,体现以人为本、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四、要有透明度。要把政府的权力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在阳光下晒一晒,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权力清单是建立阳光政府的重要步骤。公开不是最终目的,公开是为了让百姓、企事业单位进行反馈,这些项目该不该由政府审批,以及如何才能让审批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