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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的差别谈 ----学习十六大的体会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到2000年,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那么,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存在哪些区别?总体小康距离全面小康还有多远?
我们认为:总体小康是一个较低标准的小康,全面小康则是一个较高标准的小康。2000年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仅800多美元,属于中下收入国家水平。而到2020年,我国人均GDP预计将超过3000美元,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小康水平本身是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总体小康意味着刚刚跨入小康门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旨在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宽裕。
总体小康侧重于物质消费的改善;而全面小康追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提升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尤其注重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仅就消费结构而言,未来人们将不再局限于温饱需求,更多时间和资源会投入到精神消费与享受型消费中。
总体小康是发展尚不均衡的小康;全面小康则将着力缩小地区、城乡和各阶层之间的差距。目前,即使是低水平的小康,全国范围内也尚未完全实现。2000年,我国仍有约3000万人未解决温饱问题;城镇中也有一部分居民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以下;此外还有相当数量人口虽已解决温饱,但尚未达到小康标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加速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这一进程将惠及十几亿人口,所有目前未达小康水平的群体都将努力尽快实现目标。以城乡差距为例,通过20年努力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农村劳动力比重有望从目前的约50%下降至30%。
由此可见,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艰巨而系统的工程。这是继续消除局部贫困的阶段,是逐步提升小康水平和富裕程度的阶段,也是从侧重经济发展转向全面协调发展的阶段。其所指向的宏伟目标,正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因如此,江泽民同志强调:为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这一奋斗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各地区、各部门都需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奋力达成这一目标。
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各级政府的强有力措施,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坚信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完全可以预见,这一目标达成之日,我们的祖国必将更加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必将得到进一步彰显。
